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生须知

网址:www.gaokw.com/gwy/ 时间:2011-08-26 整理:公务员

安徽省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生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缴费

此次招考报名工作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9:00至2011年8月27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网站是安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须于8月28日17: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资格审查通过,请于8月30日17:00前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于8月28日17:00之前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时间与考试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18日,具体安排如下:

(1) 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17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17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17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18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18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笔试地点:考点统一设在合肥市。

考生于2011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从安徽人事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场、考点可通过准考证进行查看。

三、答题方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区域作答。请考生务必按规定要求正确用笔和正确填涂(写)。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请考生适时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专题通知。
 

五、复习资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内容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安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考试大纲》为准。

六、笔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0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减免笔试费用的,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9月16日至9月19日期间,到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和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4楼)办理减免笔试费用审核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其他问题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无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应出具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方可入场考试。严禁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计算器进入考场座位。

本次考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安徽人事考试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号令)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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