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
被确定为引进对象的,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在聘期内)。
四、工作纪律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原则。在引进过程中若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本通告要求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2、引进工作由宣城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
纪检监督电话:赵文 电话:0563-2626556。
引进咨询联系人:龚中伟 电话:0563-3010263。
本《公告》未尽之处,由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负责解释。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更多2011安徽宣城城乡规划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2)到 安徽公务员网查看,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