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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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报考指南

 

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
报考指南

特别提示:
  1.为了共同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考出理想的成绩,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客观、理智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中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学历、简历等有效信息。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认真研读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以便出现面试、体检等递补情形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不失去录取机会。
  5.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有关信息,以 “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网址:http://www.cqhrss.gov.cn/u/gongwuyuan/index00530001.shtml)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问:我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问:今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本次招考对象为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次招录所要求的报考人员户口和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开始日(2011年8月19日)前取得。
  上述报考人员只要符合《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1年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3.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以下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4)2006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8)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9)未在2011年8月19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2011年选派大学生;
  (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步骤、报考职位、考试考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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