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比例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9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或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10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佛山市禅城区政府雇用人员合同书》。
八、政府雇用人员的待遇
(一)禅城区政府雇用人员月薪按区有关文件执行。新录用的政府雇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二)政府雇用人员享有休假权,具体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雇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按企业的缴费办法执行。
附件:1.2011年第三季度禅城区招考政府雇用人员职位表.doc
2.禅城区招聘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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