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网址:gwy.gaokw.com/ 时间:2011-09-23 整理:公务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主要情况
    (一)招聘单位:佛山市禅城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禅城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三水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三水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具体单位情况见《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全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9名,工勤技能岗位8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两类。报名时须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五)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由佛山市工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7、非佛山市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佛山市入户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其它资格条件见《2011年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hrss.gov.cn/)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fsaic.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10月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2011年10月11日,每天9:00-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联系电话:0757-83380457。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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