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广州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3)

网址:gwy.gaokw.com/ 时间:2012-05-10 整理:公务员


七、任职定级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招考职位标明“主任科员以下”的,任职定级按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执行;招考职位标明具体职务的,按招考职位任职定级。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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