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2013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网址:gwy.gaokw.com/ 时间:2013-05-30 整理:公务员
广东汕头市2013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就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规定比例,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请考生于面试当天晚上10点后登录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汕头考区查看是否入围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体检定于各职位面试后的第二天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在 5月26日至30日进行,各职位的体检时间详见《汕头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附件2)。

体检集中地点:汕头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

三、报到。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体检对象的考生,按照《汕头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的安排,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男生480元,女生490元)、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签字笔、属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报到。到达集中地点后,考生需先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经抽签确定体检组别和医院后集中乘车赴医院体检。不按时报到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体检小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当场当日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受检者签字”栏目签上胸卡号(不得签本人姓名),在体检小组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将序号牌交还体检小组领队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

七、体检结果查询。体检结束后,体检结果于当天晚上9点后在广东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管理信息系统汕头考区发布。

八、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通知和体检须知,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招考单位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请于面试后第一天与招考单位联系。

集中地点不提供停车,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1.体检须知

2.汕头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6.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1.体检须知.doc

2.汕头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表.xls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4.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doc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汕头市公务员,体检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