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覃薇薇(附件1)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3年9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3年8月27日—9 月 2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1602市委政法委政治部,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2614481、0771—5509012
附件: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201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
招录机关 | 用人单位 | 职位名称(代码)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号 |
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照顾加分 |
综合成绩 |
1 |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
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 综合职位14501134001 | 覃薇薇 |
女 |
壮族 |
13101111022 |
西南财经大学 |
131.7 |
75.0 | 3 | 209.7 |
中共南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