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网址:www.gaokw.com/gwy/ 时间:2011-02-22 整理:公务员

广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增人计划手续的通知》(桂人函〔2009〕629号)精神,并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社厅核准编制使用计划和公开招聘增人计划,2011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正常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谭明杰
副组长:周广能刘华钢文东旭吕洪安


成员:李勇强黄琛黄建国曾祥林饶伟文张涛张若燕周嵩煜覃利恒覃忠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局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聘用等工作。
二、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笔试、公开面试、公开聘用。具体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及要求:2011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各事业单位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将于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28日期间,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通过邮寄投递或直接送达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职称、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和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按网上提示的方法下载报名表,全部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招聘公告》指定的地址和材料,在2011年3月2日前(以收到的邮戳为准)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至招聘单位,并交50元报名费。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对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和电话通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其报考,对不符合条件不同意报考的用人单位要简要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2011年2月12日至2011年2月28日为报名时间,2011年2月13日至2011年3月5日为资格审查时间。
五、考试


考试分两种情况:报考职位要求为硕士等具备免于笔试条件职位的人员(含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届时由自治区局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安排在2011年4月中下旬进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即面试满分100分,所得分数即考生的分数。其他不具备免于笔试职位的人员,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届时由自治区局统一组织安排笔试、面试工作。笔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3月19日。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即按1:3的比例进行面试。笔试、面试考试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两项分数合计为考生的分数。考试不限定开考比例。统一取报考该职位的第一名进行考察和体检。如报考职位中含有硕士等免于笔试条件的人员和不具备免于笔试职位的人员,考试成绩以报考该职位的面试成绩为主。
笔试由自治区局统一组织命题以及阅卷评卷,笔试考场统一安排在南宁市进行,每个考场设监考员2名;面试考场评委会设主考官、副主考官、考官,其成员一般应有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的领导以及有关专家9人组成,另由2名工作人员负责统计、审核分数,有1名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笔试、面试过程,自治区局人事处会同驻区局监察室负责全程跟踪。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命题统一由自治区局委托有关专家命制。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报考者须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笔试、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察及体检

 

按拟录用职位比例的1:1进行考察,考察人选均取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和面试总分第一名。若拟录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该职位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和体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暂行办法》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和体检于面试结束后一星期内完成,由自治区局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审批


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将拟聘用人员材料报送自治区局人事处,经自治区局人事处审核后,统一在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众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治区局直属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各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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