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气象局2013年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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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如无,可不提供)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前提供,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6)3张1寸免冠彩照(照片应与报名时上传网络的照片一致,并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7)按资料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对应带齐原件进行复审,未带齐原件的将按资料不全取消面试。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备案。
(三)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的,将记录在案。
三、面试安排和要求
(一)面试时间: 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考生必须于 31日上午8点15分前进入贵州省气象局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在面试8:30分前集中封闭在指定候考室休息,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贵州省气象局中型会议室(一楼)。
贵州省气象局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9号。
交通路线:火车站乘62路到达甲秀楼下车,飞机场乘机场大巴到河滨公园转乘15、52路到甲秀楼下车,过甲秀桥往右前行200米即到。
四、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含3倍)比例的,根据计划录用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60分的合格分数,并按照相应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7点15分前到贵州省气象局大院集中到体检医院,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当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相关费用情况。
考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电话:0851-5202254 
 
                         贵州省气象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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