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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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为加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一体化专业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黑龙江技师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为依据,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用科学、实用的测评方法,力求真实、客观、准确地测评出考生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

  二、招聘单位

  黑龙江技师学院成立于2006年,由鸡西煤矿技工学校和鸡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技工学校合并组成。现隶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财政全额拨款的副厅级事业单位。黑龙江技师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技能过硬、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团队,现有教师33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118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28人。学院秉持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中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思路。目前是全省办学规模较大、实训设施较强、技能水平较高、就业安置较好的一所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技师学院。

  学院位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占地面积26.4万平方米,基础设施配套齐全,拥有62个一体化教室,15个教学实验室,10个实训车间,配备了3156多台(件)先进实验实训设备。3020个实训工位可同时满足6800名学生实验实训教学。

  学院开设机电一体化、数控与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电厂自动化控制、煤电化自动控制、矿山运输、地质测量、选煤与煤质化验、电气维修、计算机应用与电子技术、幼儿教育等三十多个专业。

  三、招聘人员必备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的基本要求;

  (四)具有专业岗位所需的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同时有相应专业实践工作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统招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2010年7月份以前毕业生),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等条件。

  (七)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招聘计划(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报名网址: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请各位考生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具体报名时间,及时参与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印发准考证。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8日

  2、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3月2日至3月9日

  3、印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必须相符。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一旦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应当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在资格审核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再报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9号

  联系人:王永飞

  联系电话:0467-2340177

  电子邮箱:jsxywyf@163.com

  (五)资格审核要求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考生提供(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资格证原件复印件;(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相片4张。

  (六)考试(笔试和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以百分计算,满分200分。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先笔试后面试。在面试中机械加工、电气自动化、焊接技术、汽车构造与维修4个专业需要进行试讲和实际操作,分数各占50%。其余专业只进行试讲。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以专业科目为主,公共基础科目不超过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凡进入面试的人选,要持笔试《准考证》入场。面试当场打分。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应聘,将按总成绩顺延确定拟聘用人选。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地点:哈尔滨市)。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治素质考核

  厅主管部门和学院共同走访招聘人员所在单位、公安机关、社区等、对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进行考核。

  (八)确定人选

  根据招聘人员考试、面试和体检结果,听取学院用人单位意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厅党组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

  (九)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以文件形式呈报拟招聘人选,并附带应聘者笔试、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等相关材料,办理落编、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招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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