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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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A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组成。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B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理论与综合知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专业理论知识占8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C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理论、政策法规知识与综合知识》,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占20分,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教育政策法规占8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A、B、C类岗位笔试时间统一为2011年4月23日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A类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4月29日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B类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4月29日登陆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C类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4月29日登陆大连市教育局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仍可进入面试。

6、加分政策:

根据《大连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管理办法》:“合同期内连续2年考核合格的,合同期满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有关规定(详见大人发[2007]128号),报考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且符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28日—3月29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6号窗口进行加分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联系电话:84618709)。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及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等。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A类岗位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进行公示;B类岗位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进行公示;C类岗位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大连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A类岗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8139036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411)84618283

B类岗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4613886、(0411)84613969、(0411)83632241

C类岗位: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11)84649423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中公布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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