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1、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jxhrss.gov.cn)
2、江西公务员热线(www.jiangxi.gov.cn/ztbd/gwy)
3、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诚信报名,网上不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6日上午8时至9月10日下午18时,考生可直接登陆上述网站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6日至9月20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面试前由市级法院、检察院对本辖区本系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1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全省统一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可登陆前述网站查看)。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计划录用数为5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计划录用数为6至10人的,面试比例为1:2.5;计划录用数为11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公开调剂。调剂期间,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由报名系统自动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第二批入闱面试人员。
对按前款办法补报后,面试人数仍不足的职位,可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数。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