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宁夏大学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确保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11年下半年宁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专业技术2名。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联系电话详见《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后)。
三、招聘范围
具有全国常住户口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方式、程序与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宁夏大学人事处会同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宁夏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宁夏大学A区综合楼914房间)。
(二)报名时间:报考者须在9月26日8:00至9月30日17:0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任玉梅; 联系电话:0951-2061065。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如实填写《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宁夏大学将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接到宁夏大学人事处通知后凭身份证到宁夏大学A区综合楼914领取准考证。
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招聘名额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3。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与内容
排球教练岗位笔试科目:排球教学与训练理论
扬琴教师岗位笔试科目:综合音乐理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三)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四)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3、同一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五)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控制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含加分)控制线者,取消招聘资格。
(六)笔试成绩可于笔试2日后登录宁夏大学校园网首页(www.nxu.edu.cn)查询。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面试前,宁夏大学人事处要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