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时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序号 姓名 性别 岗位 上级主管部门
1 胡 兰 女 教育评估实务与科研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 程 婕 女 教育评估实务与科研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3 陈佳妮 女 教育评估实务与科研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4 侍伟民 男 教育评估实务与科研岗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公示日期: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7日
联系电话:54041396
监督电话:54035258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