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土地调控 让钉子户不再成为“钉子”

网址:www.gaokw.com/gwy/ 时间:2010-10-28 整理:公务员

 10月25日,中国社科院在北京发布2010《国家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国家竞争力报告》。蓝皮书指出,中国力争在2020年进入G20五强,2050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强国。但中国如果要继续提升自身的规模竞争力,不仅要扩大数量,还要从结构和效率上下工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同时,蓝皮书还指出,中国近20年的经济增长并非靠产业结构升级换代来获得,而是靠资源的消耗以及扩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业的膨胀发展。

 

  不可否认,中国的房地产对于中国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与房地产繁荣发展携手而来的是“钉子户”,是“胶囊公寓”,是房价的无法承受之重。如何调整经济发展结构,抑制房价过快增长,是政府也是整个社会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近日,河南樱桃沟成为扔人沟事件再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整个事件的经过大概是:因拆迁赔偿问题,当事人贾某在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村的一片废墟上,搭建了一个窝棚,准备“蜗居”。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一个雨夜,她们被强行塞进了车里,最后被扔到了泥沟,而当他们报警后回答家里时,曾经的“家”已经被夷为平地。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贾某的遭遇竟不是个例,而参与的“执法人员”,竟然还有“临时工”。

 

  其实,此类的事件对中国民众来说早已经“司空见惯”。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步步深入的时候,此类的事件竟“非短流长”。如此,我们不仅要问,是谁让我们司空见惯?是什么让“钉子户”一步步跨入我们的视野,走进我们的生活?

 

  首先,我们还是平心的看一下“钉子户”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指长期违规办事,难以处理的单位或个人。现多用来特指代某些由于种种原因应该搬迁而没有拆迁,而又身处闹市或开发区域的房屋的所有人。

 

  一般认为,钉子户是由拆迁补偿不多,而户主希望从开发商那里取得更符合自己利益的矛盾性“程序”而产生的。随着是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钉子户现象也越来越普遍,这其中牵涉了众多复杂的问题。

 

  很多人会有疑问,为啥钉子户的遭遇能得到社会的同情,却得不到政府的帮助与解决呢?为啥所谓的开发商与规划者能采取如此赤裸裸的方式对待钉子户呢?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罪魁祸首其实就是我们的《土地管理法》。它依旧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的思维模式,没有考虑土地的市场价值,更没有考虑“钉子户”最为起码的公平权利。因此就算钉子户诉诸法律,也会发现:法律本身对他们就很不利。于是,我们看到了重庆最强钉子户,看到了因拆迁而引起的一起起群体性事件。

 

  在土地与房价日益飙升的今天,我们不能只着眼房地产的热火,而不顾“躬耕刨食”于高楼大厦下的人们,社会的发展就是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所带来的好处,这其间,当然包括钉子户,以及更多弱势群体的利益。

 

  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转变政府职能同样也不应仅仅只是停留于白纸黑字,而构建服务型政府应该从行政执法开始,坚决杜绝“知法犯法”等损害国家形象、人民利益的行为。2009年12月29日,温家宝总理在《关于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三年来进展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土地督察工作要加强,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 此举既显示了政府的决心,亦凸显出土地调控工作的极端紧迫性。

 

  当因土地问题诱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已成为影响中国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时,无论是政府、开发商,还是民众,都应该冷静的思考这一社会性问题,从实际出发,找到一个使利益与发展相平衡的支点,让钉子户不再成为“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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