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

网址:www.gaokw.com/gwy/ 时间:2010-09-28 整理:公务员

    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5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持本人准考证、报考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10月26日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及报名的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2010年10月下旬,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被确定的考核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拟聘人员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省民政厅纪检组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3333384、84192843;

              0757-86886531、0752-6691476

    投诉电话:020-83319229

 


省民政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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