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1年度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网址:www.gaokw.com/gwy/ 时间:2011-11-10 整理:公务员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在中共广东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了适应我校(院)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职位7个,其中应届毕业生6名,往届毕业生1名,具有博士学位的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人,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其中报考教师和学报编辑职位的应是中共党员。

  (2)“211工程”高校和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毕业的全日制学历研究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专业基础扎实。报考教师和学报编辑职位的应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报考学报编辑职位的还须具备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gddxrsc2009@163.com,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专业+职位”,如“张三应聘政治学教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不能采用网上报名的,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报名。

  请报名人员通过招聘联系电话与招聘联系人进行确认。

  3.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5日。采用邮寄报名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

  经办部门:人事处

  地 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

  邮政编码:510050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83122214、83122213 吴老师、伊老师,

  电子邮箱:gddxrsc2009@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我校(院)对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须在考试前1天,到校(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复审时提交的资料:(1)身份证及复印件;(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其中指定一篇本人专业代表作并提供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用蓝黑钢笔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7)如有工作经验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复审合格者,准考证加盖公章正式生效。

  (三)考试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一阶段:笔试。以应聘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作为笔试内容,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第二阶段:面试。校(院)在确定面试名单后组织面试。校(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报考教师和学报编辑职位的面试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关于试讲内容的提问15分钟。

  报考图书馆职位的面试为信息系统实操测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录取范围。

  各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者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人选名单。

  没有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职位,可通过调剂其它职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作为补充人选。调剂情况通过校(院)网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校(院)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五)组织考察

  我校(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我校(院)委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组工网和校(院)门户网站的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考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校(院)聘用人员,校(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先行签订聘用协议(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1年毕业(须于2011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网站(www.gddx.gov.cn)查询。

  (五)本方案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或投诉。

  咨询电话:020-83122214、83122213

  监督电话:020-83835024、83122648

  附 件:

  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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