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省经信委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本所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71—81029610
传真:0571—81029600
单位网址: www.zdjy.org.cn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邮编:310007)
浙江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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