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分数相同的面试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相同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网上公示。
七、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纳入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二)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包括试用期)按照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规定的政策执行。
八、要求
严肃考试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等人员将严肃查处。
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重点局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 6678415(县监察局)。咨询电话: 6671050(县人社局), 6670667(县重点局)。
本《简章》由县人社局、县重点局负责解释。有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长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feng.gov.cn)、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18.23.114.14:8000/ldbzj/)查询。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丰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更多2011安徽省长丰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到 安徽公务员网查看,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