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宁德市周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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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开考。

  2、考试成绩的计算。考生的成绩按《综合知识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计。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3、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安文职人员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余的考核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6、在周宁县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2011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7、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附:2011 年下半年周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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