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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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学:含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类专业;
5.工学:含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6.医学:含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专业;
7.管理学: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专业;
8.公安专科:含侦查、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专业。
非上述专业请勿报名,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11年10月起至12月10日截止。
五、接收程序
1.个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个人投送材料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请符合接收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报名后将推荐表(原件、个人学号写在封面右上角)、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成绩单原件(学校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推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获奖证书等材料)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寄至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仅网上报名不寄送个人相关材料者视为报名不成功。学生所在院系以上单位需开具学生大学期间学习、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属现役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党员(含预备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含具体职务)、获校级以上奖励的,证明材料中要予以说明。所有个人推荐及证明材料不予退还。
2.综合考查。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和身体检查等。
3.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时间为2012年2月中旬,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和组织。主要内容: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文写作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
4.草签协议。根据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及综合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接收人选。
5.档案审查。
6.入警培训。时间为2012年7月。
7.按程序呈报审批入伍。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六、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井澍
通讯地址: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福州市北环西路68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电话:0591-87086214
传真:0591-87086148
监督电话:0591-87086212,87086234
报名网址://www.fjgabf.cn:8080或百度“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毕业生报名系统”
接收信息发布网址://www.fjgabf或百度“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入警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实时发布,请定期浏览。
电子邮箱:fj_bfzs@126.com
福建省重点招收院校为: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警察学院。
欢迎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来函投递推荐材料或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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