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网址:gwy.gaokw.com/ 时间:2011-09-07 整理:公务员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因工作需要,龙岗区法院拟面向全区公开招考普通雇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6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招考普通雇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具体职位条件的具有深圳市龙岗区户籍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以下简称《合格证》);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3.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8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2、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工作时间计算至2011年8月31日;
    3、职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指2009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毕业生的工作经历以学校毕业分配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予计算;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包含2009年、2010年毕业签订暂缓就业协议的人员。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目录
    三、招考程序及有关事项
    报名、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11年9月13日(1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龙岗区法院政治处806室,电话:28923831;
    (二)报名时需考生提供《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需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有职称要求的须提供)、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或B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工作经验证明需盖工作单位印章或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该表,否则取消雇用资格)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相关材料要求: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更多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招考普通雇员公告到 广东公务员网查看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