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山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普通雇员。根据《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中府 〔2005〕25号)、《关于印发中山市机关雇员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发〔2005〕81号)的精神和要求,中山市民政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 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工作。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k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二)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受理报名。
二、报考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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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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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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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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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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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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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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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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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18至30周岁,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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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委办的文件规定,该名普通雇员雇用期限暂定至2014年3月31日,薪金标准为每月2500元,社保医保待遇按照中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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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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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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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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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18至30周岁,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法学专业,中山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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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委办的文件规定,该名普通雇员雇用期限暂定至2014年3月31日,薪金标准为每月2500元,社保医保待遇按照中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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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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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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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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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18至30周岁,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山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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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编委办的文件规定,该名普通雇员雇用期限暂定3年,薪金标准为每月2500元,社保医保待遇按照中山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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