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职位表》“与职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职位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没有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即1965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9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1年 10月9日 10:00至2011年 10月14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1年10月 27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及本区事业单位均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笔试合格线由我区统一划定。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职员的笔试分医疗类、护理类、教育类、一般类四类,具体参见《招考职位表》。其中:一般类的笔试内容均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内容则由70%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3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教育类专业知识占70%,内容包括教育教育基础和教育教学技能两部分,以及3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分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三个类别)。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WebUI/Html/News/2310/2010-9/7709-1.html
)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1年10月29日上午9:30至11:30;
(三)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查询,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1年11月3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1年11月8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开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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