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州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指南(3)

网址:gwy.gaokw.com/ 时间:2014-03-26 整理:公务员


报考者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款“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8.报考者携带手机但未使用,会受到什么处理?

报考者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但未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一)款“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报考者有此行为,当场发现经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务员考试工作人员责令其离开考场,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事后发现的,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9.如何理解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进行雷同卷鉴定?

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进行雷同试卷鉴定,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雷同试卷鉴定是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打击考试作弊行为,保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30.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30天左右,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31.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考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对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外语水平等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2.面向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招录职位的考生需如何证明具有相应的工作年限?

需提供能够证明在企业工作累计满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凭证、参加社会保险记录、就业失业登记等证明。

考察时将到出具证明的单位核实,凡提供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资格审核?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4.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能否放弃考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35.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广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广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机关录用为公务员,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州市2014年公务员的考录,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

36.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37.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但应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38.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咨询电话:广州市委组织部 020-83104938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0-83126169

咨询时间:2014年3月28日至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详见附件4)。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39.报名技术和考务咨询电话和时间?

020-83126088(技术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21︰00,节假日8︰30-17︰00

020-83543605(考务咨询)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0.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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