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有关事业单位继续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366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拟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601大队等9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601大队
全额拨款
攀枝花市仁和区
主要从事国家和四川省的冶金矿产、黄金、白银、有色金属及冶金辅料资源的地质勘查及评价,钻探与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勘查、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灾害地质勘查及治理,测试化验、岩土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矿山开发、水电建设、机械制造与修理等多项专业。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工程大队
全额拨款
成都市新都区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604大队
全额拨款
广元市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605大队
全额拨款
彭山县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606大队
全额拨款
彭州市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
全额拨款
成都市外东中和街道办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
全额拨款
双流县彭镇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院
全额拨款
成都市成华区
四川省冶金地质技工学校
全额拨款
成都市大丰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见附件《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地质勘查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地勘专业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见附表《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招聘方式
1.联系方式:参加应聘者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2011年度直接考核招聘地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考核方式:实行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直接考核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