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3)

网址:gwy.gaokw.com 时间:2011-03-23 整理:公务员

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录部门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监狱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进行考核政审。


 

五、录用审批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填写《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签发的《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报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从选调生中考选的拟录取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并办理调动手续。被录取人员的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被录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六、其他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追究责任。

 

附件:2011年威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及招考职位

 

威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0631-5208700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51908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631-5226025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更多山东省威海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招考简章(3)到 山东公务员网查看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06 - 2011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