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4)

网址:http://gwy.gaokw.com 时间:2011-04-11 整理:公务员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省直各招聘主管厅局按规定要求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先锋网及本厅局网站上公布经安徽省委组织部或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应当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工作由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于6月至8月进行。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测试可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说课、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该单位参加某一种类专业测试的考生仅有1人,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如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则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权重可确定为35%、65%(专业测试成绩需折算为满分100分)。省直主管厅局及其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决定按1:1或1:2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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