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培训考试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对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及本次招聘各环节事项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招聘计划表》)。
政策咨询: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0571-86145127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0571-89277109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0571-86468553。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1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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