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面试备考:形象礼仪(2)

网址:www.gaokw.com/gwy/ 时间:2011-09-14 整理:公务员

  仪容修饰美,美观、整洁、卫生、得体。首先,仪容要整洁卫生,这是基本要求。面试前要勤洗澡,勤洗脸,勤洗手,注意去除眼角、口角及鼻孔的分泌物。注意口腔卫生,早晚刷牙,饭后嗽口。指甲要剪,头发要理,不得蓬头垢面。其次,仪容应当简约。仪容既要修饰,又忌讳标新立异,“一鸣惊人”,简练、朴素最好。建议考生面试时将头发梳理的整齐,不凌乱,发型避免求奇、求怪。再次,仪容应当端庄。仪容庄重大方,斯文雅气,不仅会给人以美感,而且易于使自己赢得他人的信任。相形之下,将仪容修饰得花里胡哨、轻浮怪诞,是得不偿失的。

  遵守礼仪规范,是考生身份的必然要求,也是政法干警这一职业身份的必然要求,遵守基本的礼仪规范,既是为了维护个人的形象,又可以给考官留下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一定要记住,你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给人以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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